什么叫做“恶法亦法”?

“恶法非法”和“恶法亦法”是法理学中自然法学派和分析法学派所对应的观点。

1、自然法学法主张“恶法非法”。

自然法学派产生于17世纪,这个时期的自然法学派充分体现了自然法、自然权利与社会契约等人本主义法律观,崇尚自由平等,主张恶法非法,天赋人权。

主张法是人的理性,强调自然法普遍永恒且高于人定法,人定法符合自然法时才是真正的法律。

2、分析法学派主张“恶法亦法”。

分析法学派产生于19世纪,以实证主义哲学为基础,反对形而上学的思辨方式和寻求终极原理的做法,反对超越现行法律制度的任何企图,主张恶法亦法。

它试图将价值考虑排除在法理学科学研究的范围之外,并把法理学的任务限定在分析和剖析实在法律制度的范围内。

扩展资料:

1、“恶法非法”的代表——安提戈涅

俄狄浦斯的女儿安提戈涅不顾国王克瑞翁的禁令,将自己的兄长,反叛城邦的波吕尼刻斯安葬,而被处死,而一意孤行的国王也遭致妻离子散的命运。

安提戈涅更是被塑造成维护神权/自然法,而不向世俗权势低头的伟大女英雄形象,激发了后世的许多思想家如黑格尔、克尔凯郭尔、德里达等的哲思。

2、“恶法亦法”的代表——希特勒法律

自1933年起,德国纳粹党开始独裁执政,随后,一个大规模的反犹行动逐渐发展起来。在同一年,纳粹德国政府褫夺了所有犹太裔公务员的职务,并从军队、警察、司法机关中剔除那些被认为是劣等人的犹太成员。

1935年通过的《纽伦堡法案》剥夺了犹太人作为德国国民的基本权利。其他法案相继出台,比如“一个犹太人与一个非犹太人的人发生性关系被视作是犯罪”等直接针对犹太人的法律条款层出不穷。到了1938年,纳粹德国已经禁止犹太人从事绝大多数的职业。

人民网-陈忠林:“恶法亦法”误尽法治

人民网-恶法非法,善法之治才是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