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法人章节中,解释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用到了“生前行为”和“死因行为”,能否具体解释一下“生前行
社团法人的设立是一种生前行为,而财团法人的设立则是一种单方行为。可以这么理解,社团法人的设立只有在社团法人的设立人在世时才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财团法人的设立是一种单方行为,财团法人成就与否只需要设立人一个人的意思表示。即使是设立人已经死亡也可以用遗嘱的方式来进行实施。死因行为指的是行为人的死亡是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是否生效的依据,而财团法人的设立显然不是死因行为,但是社团法人的设立却是一种生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