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如何争取检察院不起诉
盗窃罪只有符合条件,行为人才可以争取检察院不起诉。依据法律的规定的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按照法律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盗窃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综上所述,盗窃罪是属于刑事公诉案件,由检察院负责提起公诉的,而检察院在一定的情形下,是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盗窃刑事案件,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形包括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过了追诉时效、犯罪证据不足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