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岁多的女儿哭闹妈妈将其捂死,涉嫌故意杀人吗?

1岁大的女儿在哭,年轻的母亲没有照顾她,但她将她处死,造成了孩子溺水的案发现场。悲剧的背后是她长期与丈夫和岳父母的家庭矛盾而且涉嫌故意杀人。当她找到孩子时,她的头被淹死在水桶里母亲与她的家属关系不好。结婚后,她无法与家人融洽相处,与丈夫的关系也不太好。所有这些事情使她感到压抑,使她有些沮丧。长期的沮丧和未能接受心理咨询最终导致了这样的悲剧。这个孩子的妈妈姓李,文中往后被称为李。用李的母亲的描述,李原本是一个说话不多的人,常常沉默寡言,不关心别人。嫁给丈夫的房子后,婆婆认为她很懒,而且她不知道如何做家务或照顾孩子。她只知道每天玩。

由于懒惰,李经常与丈夫和婆婆发生冲突。当李与丈夫吵架时,他会说自己没有钱,会与他离婚。当李情绪激动时,李会故意说我想卖掉我的孩子和其他非常不负责任的东西。由于经常发生争吵,与丈夫的关系逐渐消失。由于李不想照顾孩子,她的岳父母对她越来越自以为是,后来又把孩子带回了家乡。李先生显然有精神问题,李某还于2016年在精神病院接受了治疗。出来后,李的情况不仅没有好转,反而恶化了。在生孩子后的一段时间,由于婆婆对她的某些行为不满意,与婆婆和丈夫之间的冲突更加深了。李觉得她的丈夫只关心孩子,根本不在乎他的生死,所以她也把部分怒火发泄在了孩子身上。

后来,李多次虐待孩子,甚至到社工干预的程度。社会工作者提出的建议是,李某最好去正规医院接受治疗,但丈夫和公婆一直在避免这种情况。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233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情节较轻的,可以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判刑时,我们应摆脱不当行为的概念。既不认为应该把完成的谋杀罪判处死刑,也不应认为对未遂的谋杀罪判处死刑。有必要对整个案件进行综合,正确评估犯罪的严重程度和犯罪者的人身危险程度,并对犯罪者施加适当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