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砸缸

司马光砸缸 译文

有一次,司马光和小朋友们一起玩,其中一个小孩不小心掉进盛满水的大缸里,司马光急中生智,拾起一块石头将缸砸破,把那个小孩救了出来。这本来是件见义勇为的好事,没想到,由此引发了以下N种后果:

1.司马光砸缸时遇上了一个人牵着一条狗散步,狗见司马光弯腰捡石头以为要砸它,吓得掉头就跑,主人猝不及防,被拴狗的绳子拉倒在地,脑袋正好撞在一个树桩上,当即头破血流,送医院治疗。之后,狗主人向司马光及被救小孩监护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院应如何判决?

2.邻居有个老太太患有严重心脏病,平时最受不得 *** ,司马光砸缸时发出“咣”的一声巨响,老太太吓得昏厥过去,家人赶紧把她送医院抢救。司马光有责任吗?

3.缸砸破后,缸里的小孩得救了,却被石头砸伤头部。医院诊断为头部闭合性颅脑损伤,有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失眠等症状,难以治愈。小孩父母要求司马光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理由很简单,也很充分,他若不砸缸,人家小孩能被划伤吗? 小孩父母的要求合法吗?

4.司马光砸缸时,被蹦出的水缸碎片划伤面部。伤口愈合后留下线条状瘢痕10cm,之后去整型美容医院用激光治疗花去数万元。司马光是否可以要求被救小孩父母全部赔偿?

5.水缸为王甲所有,司马光故意砸破王甲的缸,事实清楚。王甲要求司马光赔偿损失。

6.缸里还养了几条非常名贵的金鱼。王甲喜养金鱼。数日前,王甲到邻村朋友张乙家借得名贵种鱼数尾,养于此缸中。司马光砸破王甲的缸,水没了,鱼就 *** 了。张乙与王甲关系不错,只好向司马光提起民事诉讼。

7.唯一让司马光稍感兴奋的是,砸缸发出的声音,触动了一位前卫音乐家的灵感。这位音乐家谱写了一首曲子,其最 *** 时就是砸缸发出的声响。后来该曲获奖,却不给司马光任何报酬。司马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音乐家支付报酬。法院是否支持其诉讼请求?

8.后来缸的主人王甲请专家鉴定,竟然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此缸其貌不扬,却竟然是千年古董,属于国家一级文物。于是检察机关以破坏文物罪起诉司马光,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是否支持?

问题补充:纯属娱乐,大家有兴趣就来讨论一下

可以发挥想象,把砸缸引起的相关法律问题弄得复杂一些

本人水平有限,问题可能有疏漏,请见谅

司马光砸缸的故事

司马光七岁的时候就像一个大人一样非常懂事,听到老师讲解《春秋》,非常喜爱,放学之后又为家人讲他所学到的,因此他也明白了春秋的内涵.从此书不离手,甚至忘记了饥渴,冷热,一心都扑到了书里.

有一次,他跟小伙伴们在后院里玩耍。院子里有一口大水缸,有个小孩爬到缸沿上玩,一不小心,掉到缸厂里。缸大水深,眼看那孩子快要没顶了。别的孩子们一见出了事,吓得边哭边喊,跑到外面向大人求救。司马光却急中生智,从地上捡起一块大石头,使劲向水缸砸去,"砰!"水缸破了,缸里的水流了出来,被淹在水里的小孩也得救了

司马光砸缸全文

全文如下:

司马光字君实,陕州夏县人也。光生七岁,凛然如成人,闻讲《左氏春秋》,爱之,退为家人讲,即了其大指。自是手不释书,至不知饥渴寒暑。群儿戏于庭,一儿登瓮,足跌没水中,众皆弃去,光持石击瓮破之,水迸,儿得活。

出自元末文人阿鲁图的《宋史》。

译文如下:

司马光七岁的时候稳重的就像一个大人,听到老师讲解《左氏春秋》,非常喜爱,放学之后又为家人讲他所学到的,他立即也明白了《左氏春秋》的内涵,从此手里放不下书本,甚至到了忘记了饥渴,冷热的程度。

有一次,他跟小伙伴们在后院里玩耍,有个小孩爬到大缸上玩,失足掉到缸里的水中。别的孩子们一见出了事,放弃他都跑了,司马光却急中生智,从地上捡起一块大石头,使劲向水缸击去。水涌出来,小孩也得救了。

扩展资料:

司马光砸缸的背景

司马光出生于宋真宗天禧三年(公元1019年11月17日),当时,他的父亲司马池正担任光州光山县令,于是便给他取名 “光”。司马光家世代官宦,其父司马池后来官至兵部郎中、天章阁待制,一直以清廉仁厚享有盛誉。

司马光字君实,陕川夏县人。父亲名字叫司马池,任天章阁待制(宋代官名)司马光深受其父影响,自幼便聪敏好学。

据史书记载,司马光喜欢读《左传》,常常"手不释书,至不知饥渴寒暑"。七岁时,他能够熟练地背诵《左传》,并能把二百多年的历史梗概讲述得清清楚楚,可见他自幼对历史怀有十分浓厚的兴趣。

人物介绍

司马光(1019~1086),北宋时期著名政治家、史学家、散文家。北宋陕州夏县涑水乡(今山西运城安邑镇东北)人,汉族。出生于河南省光山县,字君实,号迂叟,世称涑水先生。司马光自幼嗜学,尤喜《春秋左氏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