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继承的法律规定

债权继承的法律规定:

1、因为侵犯财产权而产生的债权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2、因为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继承人继承财产,一定要连同债务一起继承。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失而获得利益。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