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裁定书网上能查吗

可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找,或者去法院查询。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并通过政务网站、电子触摸屏、诉讼指南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告知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所作出的所有裁定,都叫执行裁定书。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文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文书,司法实践中,执行裁定适用于执行全过程。

法院受理执行案件的条件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

3、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上 述条件之一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