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利润是法人的个人财产还是公司财产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属于公司财产。
法律分析
公司的利润当然属于公司,只是在合法的程序下,股东可以从该利润中分得一定比例的红利而已。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规定,对利润首先应当弥补公司以往的亏损,或者用来扩大生产规模,之后还应提取一定比例的法定公积金,最后再由公司股东会(一人公司就是股东自己)决定是否还要提取一定比例的任意公积金。以上步骤完了之后,仍有剩余利润才可以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公司章程约定的分红规则进行利润分配。如果擅自将公司利润全部纳入个人财产,就会涉嫌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此时公司如果对外有债务的话,一人公司的股东就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即使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还是分离的。公司财产是公司的财产,股东财产是股东财产。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导致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合在一起,无法区分的,股东个人也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混同,法人代表要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