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标识使用规范
法律主观:
警车执行下列任务时可以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 (一)赶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 交通事故 及其他突发事件现场; (二)追捕 犯罪嫌疑人 和在逃的罪犯、劳教人员; (三)追缉 交通肇事逃逸 车辆和人员; (四)押解犯罪嫌疑人、罪犯和劳教人员; (五)执行警卫、警戒和治安、交通巡逻等任务。 《警车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法律主观:
警车执行下列任务时可以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 (一)赶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 交通事故 及其他突发事件现场; (二)追捕 犯罪嫌疑人 和在逃的罪犯、劳教人员; (三)追缉 交通肇事逃逸 车辆和人员; (四)押解犯罪嫌疑人、罪犯和劳教人员; (五)执行警卫、警戒和治安、交通巡逻等任务。 《警车管理规定》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