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户口改名字需要什么材料
小孩户口改名所需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一、改名字的条件
1、出于宗教原因。宗教名与世俗名不符,需要在改换的,在提交申请,出示证明,审查无误后户口本改名字方可以受理。
2、父母再婚等原因需要子女更名。通常,这种原因造成的户口本改名字的情况较多。受理起来也较为容易。
父母再婚中,各方的态度影响着再婚婚姻的质量以及子女成长等问题,所以各方应该有一个妥善的态度。所以,虽然父母再婚原因户口改名字较易受理,但还是建议再婚父母尊重孩子的意见。不改名字是最好的选择。
除了再婚外,收养或解除收养、父母离异等原因造成的户口本改名字情况也属于较容易此类。
3、姓名用字不雅,字音字义有辱人格的。
这类户口本改名字的情况在以前较为常见。由于知识水平所限,同时受“贱命好养活”思维的影响,户口本名字千奇百怪。如小编的某个乡邻就是以生殖器的名字命名,给其以后的求职、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这种情况造下,户口本改名字也是比较容易通过的。
4、名字中含有冷僻字、自造字。
现在父母的个性思维、创新意识给户籍民警找了不少麻烦。除了翻经倒典使用生僻字外,一些父母还自造字。首先,这种情况应在取名时就被杜绝,其次如果因该种原因需要户口本改名字,获批难度不大。
5、登记机关录入错误。
这种情况是户口本改名字中最常遇到的。出于某些原因,户口本信息在录入时出现错误,导致与身份证信息不符。此种情况只要事实明确,更名难度不大。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更正。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被收养或被认领的的人,年龄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
二、改名字一般多久可以弄好?
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包括户籍证明,学校证明,出生证明等)。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2、成年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相关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即可。
3、具体办理流程:写一个改名申请提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科登记,在7-14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
三.孩子入户口需要那些证件?
1.所需材料:户口本(你老婆的)、结婚证、准生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当地计生办办理,必须是孩子出生之前领取的)、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新生儿落户申请书。
2.办理地点:你老婆在厦门具体所管辖的派出所户籍科
3.办理时限: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当场就能办理。
4.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均可,一般应当在你们常住地落户,如果你们一方的户口就在常住地的话。落户厦门或者漳州都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十八条规定: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