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部门印章是否具有效力 公司可以否决私签合同的效力么?
案例:某集团企业分公司与一家电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集团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分公司印章,后该集团分公司一直欠款不还,电子公司将集团分公司与公司总部一同上诉至法院,要求两者承担和履行合同义务。
法院认为,该集团分公司负责人对外签订的合同属于职务行为,其签订合同有效,在电子公司承担合同义务后向该集团公司发货后,该企业总部应该承担付款责任。
解析: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但是因为分公司也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所以公司在对外往来业务合同中使用分公司的印章,加盖分公司的印章,一般来说都会认为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部门印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如何预防分公司私盖印章
智能印章系统,智能设备代替人工保管印章,用章前分公司通过智能设备提交申请,总部管理人员APP审核以及授权设备自动对文件进行盖章,分公司无需寄送文件就能完成用印,而印章使用权限又在总部手中,确保了分公司用印工作的效率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