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辞职在厦门取住房公积金

一、员工辞职在厦门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本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

2、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二)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提取金额默认自动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需转入本市同名银行储蓄卡的,应提供该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离(退)休证或单位出具的离(退)休证明。

二、办理程序:

(一)职工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人员审核;

(三)职工持《厦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自动转账至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同名银行储蓄卡的,由公积金中心通过电子授权指令,将审核提取的金额直接转账到上述卡内,职工不需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三、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bszn/tqhdsx/tqgjj/201405/t20140516_1008907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