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可以分为什么规范
按照法律规范的内容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国家意志,具体规定权利和义务及法律后国的行为准则。其中,义务性规范可分为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实体法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如民法通则、刑法、合同法、物权法、婚姻法、继承法、公司法、保险法、破产法、票据法等等。
程序法是正确实施实体法的保障,审判活动则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综合运用。作为实体法的对称,不能简单地把程序法与诉讼法或者审判法相等同,因为程序法是一个大概念,既包括行政程序法、立法程序法和选举规则、议事规则等非诉讼程序法,也包括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
一、法律规范的种类有:
1、按照法律规范的内容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其中,义务性规范可分为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2、按照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规定或者限定的范围或者程度的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3、按照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确定性规范与非确定性规范。其中,非确定性规范包括委任性规范与准用性规范。
二、法律规范终止生效的时间通常有:
1、新的法律公布实施后,原有法律自然失去效力。
2、新的法律公布生效时,明文规定原有的同类法律废止。
3、有的法律因已完成其历史任务而自然失去效力。
4、法律本身明确规定生效期限,期限届满自行终止效力。
5、由有关机关颁发专门的决议、决定,宣布废除某些法律,从宣布废除之日起,该法即停止生效。法律规范终止生效还可分为明示废止和默示废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立法法》
第二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