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项下的进口押汇,如果货卖掉了一部分,还能押吗?

所谓进口押汇,通常是指在信用证应该对受益人付款,而开证申请人(进口商)没有对开证行付款的情况下,向开证行申请贷款用于向受益人付款。那么,既然已经从开证行拿到了提单,则说明开证申请人已经向开证行付清了全款,此时哪来什么押汇?

只有开证申请人没有向开证行付款,并请开证行对受益人或者议付行付款的行为叫做押汇。

那么,根据上述押汇的含义,开证申请人在没有对开证行付款的情况下,开证申请人以提单即提单项下的货物作为抵押,或者以开证申请人在开证行的授信作为贷款(押汇)的条件,由此办理押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