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农民耕地建厂后果
法律分析:租用农民耕地建厂,不经审批建房,属于非法行为,要拆除非法建筑,恢复原状。国家保护耕地,未经审批,不能擅自征用耕地,村委会强行占地是属于违法,只要当事人手中有土地承包合同和交承包费的单据,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排除妨害、回复原状、赔偿损失,也可以到土管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一)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三)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四)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