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哪些项目

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项目如下:

1、保障性住房建设,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两限房即“限套型、限房价“的商品住房;

2、棚户区改造,包括城市棚户区、 国有工矿棚户区、林区棚户区、垦区棚户区和煤矿棚户区;

3、农村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

4、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保障些住房的优点:

1、安居保障

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产业带动

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相关产业具有很强的带动效应;

3、刺激消费

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还为今后扩大消费创造了有利条件。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大力推进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都是改善城乡居民消费环境和条件的有效举措,都将有利于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扩大消费。

综上所述,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三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包括廉租住房、公***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棚户区改造包括林区棚户区、城市棚户区、 国有工矿棚户区以及煤矿棚户区。

法律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六条

本专项支持范围如下:

(一)各类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工矿、林业、垦区棚户区改造,其中采取货币化安置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可安排集中安置片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二)新筹集集中片区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三)城市、县城(城关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的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上述方面中,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小区内的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暖、绿化、照明、围墙、垃圾收储等基础设施,小区的养老抚幼、无障碍、便民等公***服务设施,与小区直接相关的道路和公***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等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原则上不得用于主干道、主管网、综合管廊、广场、城市公园等与小区不直接相关的城镇基础设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