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是怎样的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有具有五年以上相关的工作经验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独立董事在产生程序、行权等方面独立,不能受到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限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