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律认识错误动机错误

犯罪心理学的基本内容是故意与过失(合称为罪过),此外还有犯罪目的与动机。(这些都是刑事侦查手段中常用的破案推断方法)

有因才有果,什么原因才会导致结果的发生,犯罪的动机是什么(过失、故意还是疏忽大意)这些在办案及判决、裁决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罪过与犯罪客观要见密切联系:罪过是对危害性位于危害结果的故意与过失;罪过必须表现在一定危害行为中;罪过只能是行为时的态度,罪过的有无以及罪过形式与内容都应以行为是为准,而不宜行为前或行为后为准。刑法总则明文规定了故意与过失的含义、任何犯罪的成立都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者过失;不具有故意与过失的行为,称为无罪过事件,不能成立犯罪。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可能对法律或者客观事实发生认识错误,这种认识错误可能影响其刑事责任,因而需要研究,但认识错误本身不是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