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国定假薪资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1、如果是在离职当月的工资应按照实际的出勤天数计算,应发的工资=月薪÷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2、国庆节10月1日-10月8日八天为法定节日,是带薪假的,应当视为劳动者正常出勤,计算工资,如果安排加班的,应当依法支付日工资的三倍作为薪资的报酬。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