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什么不让代购

法律分析:海外代购是不禁止的。只是所有国家都有关税自主权,个人带物品,超过免征额都是要交税的。只不过中国的税率高了一些,免征额低了一些。以代购为业一年偷税个几十万,放到哪个国家都是走私类的犯罪(什么开曼群岛之类的例外)。如果说不禁海外代购的话,理由只可能是,加强管理,或者说营业额到达一定程度要交税只不过税率较专卖店低。好处就是刺激消费,增强购买力,而且只能从个体角度说。站在国家和社会的整体角度,营业性的代购没有好处,税挣不上来,专卖店营业额上不来,店铺租不出去,对税收都没好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十二条 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但不构成走私行为的,是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第十三条 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进出口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责令退运,处100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四条 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时不能提交许可证件的,进出口货物不予放行,处货物价值30%以下罚款。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进出口属于自动进出口许可管理的货物,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时不能提交自动许可证明的,进出口货物不予放行。

第十五条 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

(四)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

(五)影响国家外汇、出口退税管理的,处申报价格10%以上50%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