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放贷人认定标准
职业放贷人认定标准如下:
职业放贷人:指的是从事高息放贷,即民间俗称的放高利贷的个人,或是资金实力强但挂着投资担保公司的名头,向个人或企业从事民间放贷的个人。职业放贷人应当排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
职业放贷人的放贷行为,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职业放贷人的立案标准是:
一、以三年为标准,同一原告在法院起诉的民事诉讼中涉及20件以上的民间借贷。
二、同一年,同一原告在人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10件以上。
三、同一年,在中级人民法院起诉5件以上超过100万元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
侵犯的客体是违法发放贷款罪构成要件之一,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客观要件是违法发放贷款罪构成要件之一,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观要件
主观要件是违法发放贷款罪构成要件之一,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4.主体要件
主体要件是违法发放贷款罪构成要件之一,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一、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违法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