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所电话24小时热线

运管局的投诉电话:12328是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拨打后可以向工作人员查询各省的转接电话。

《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12328电话,是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交通运输行业社会公益性服务监督电话,用于受理公路、水路、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海上搜救、海事、救助打捞等业务领域的投诉举报、信息咨询、意见建议。

运管局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地方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交通发展战略,对交通行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2、组织编制本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有关交通专项规划;负责大型城建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方案的审核;负责市管道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中交通内容的审查;

参与市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组织编制市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建议计划和年度建设建议计划;组织编制交通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和交通运输行业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3、负责本市交通基础设施的行政管理和交通运输的行业管理;承担公路建设市场和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协调推进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行业的行政许可工作;参与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指导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4、承担本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交通安全应急方面的组织协调,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交通行业重大安全事故,承担北京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重大突发事件中的运输组织和交通设施保障;负责铁路监护道口安全的管理工作。

5、负责编制本市交通专项资金的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参与交通发展建设投融资政策的研究和实施;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和其他公***交通特许经营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交通行业的收费政策及标准的建议。

6、制定本市交通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组织指导交通信息化建设,推动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组织指导重大交通科技项目立项、研究、开发和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7、协调解决本市交通方面的综合性问题,负责行政区域内铁路、民航和邮政等综合运输的协调工作,拟定交通组织方案并监督实施。

8、负责本市交通行业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9、负责本市交通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10、指导、协调和监督区县交通运输和道路建设养护以及停车管理等工作。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理运管局投诉举报的有效举措:

一、要换位思考,尊重群众的诉求。

一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的合理诉求。二要换位思考,善于站在不同的角度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三要注重情、理、法的结合,深怀爱民之心。对待群众的诉求,要多一点热心、诚心和细心。

二、要完善流程,确保投诉处理快捷高效。

在处理投诉举报时,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处理流程,在第一时间做好诉求受理、转办交办、调查处理、回复回访等环节,保证诉求办理的时效性。

投诉举报往往是针对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的行为,而事件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如果我们不及时调查处理,就会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困难,就难以对投诉举报的内容开展调查,甚至无法确定投诉举报内容是否属实,有无违规行为。

三、要加大督办考核力度,促进职责到位。

信息反馈是投诉处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检验我们工作效能的重要依据。我们要牢牢把握信息反馈环节,对转交给各职能科室队的投诉举报件,要建立检查督办考核制度,进行跟踪问效,件件抓落实。

四、要建立回访机制,提高处置质量。

投诉举报回复上报局办后,我处的投诉举报处理流程也随之结束,为提高工作质量和群众的满意度,我们要结合督查工作开展对相关当事人的回访,既要对投诉人进行回访,又要对被投诉人进行回访。

(五)要创新理念,变事后监管为行业自律。

针对运输行业居高不下的投诉举报,我们要创新理念,寻找新途径。由职能科室每月上报投诉举报分析报告,处办每个季度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适时进行专项调查,形成书面报告。对企业管理不到位、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以业内通报的形式进行警示督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释义》、《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非法营运可以分为两部分来理解:

一、道路运输经营:  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  所谓道路运输,是指在道路上通过交通运载工具运送旅客或者货物的活动。道路运输活动根据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可以区分为经营性道路运输和非经营性道路运输。经营性道路运输,也就是道路运输经营,主要指为社会提供服务、发生费用结算或者获取报酬的道路运输。经营性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各种方式结算除运费单独结算这种方式处,还包括运费、装卸费与货价并计,运费、装卸费与工程造价并计,运费与劳务费、承包费并计等结算方式。非经营性道路运输,是指为本人生产、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或者不收取报酬的道路运输。

(一)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二)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三)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四)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三、货运:(一)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三)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非法营运的法律责任(处罚规定):  一、客运: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