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法律分析:法院判决离婚标准是:1、感情确已破裂;2、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4、有赌博、吸烟等恶习屡教不改;5、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念;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7、一方被宣告失踪;8、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