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哪些公证行为属于违法公证?
公证无效或公证违法通常有两种形式,一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进行公证;二是公证的程序违法,两者满足一项即属公证无效。
法律分析
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声明、招标、投标、拍卖、贷款、抵押、股票发行、股份制企业的创立、有价证券转让、票据拒付、提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商品房的买卖、预售、房屋租赁、各类社会活动、保全证据以及继承、收养、遗嘱、赠与等。公证处对于大家提出的公证申请,会按照要求和规定受理,对不符合公正要求的,就会退回公正申请。公正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公证处公证范围是有严格规定的,对于超出范围之外的内容,不予公正,这也是规范公正制度的需要。明确公正范围,不仅是健全公正制度,也是防止滥用公正的行为存在。公证法中规定了公证员和公证机构的过错赔偿责任制度,这就意味着,如果公证员和公证机构因为自己的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失,将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与公证机构因赔偿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总的来说,确定范围,明确公正目标,提高公正的效率和质量,也是公正工作一贯作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公证法》 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