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单位对其旗下报纸刊发的失实或违法广告是否负有责任?

当然应负法律责任。主要依据是《广告法》,《广告法》的规范对象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报刊即属广告发布者。选择其中主要的几个条款供您参考:

1、第四条规定: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2、第二十七条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对内容不实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3、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十九条 发布广告违反本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适用法律时,第三十八条尤其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