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证处收费标准
公证处对下列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向申请人提供证明以及办理其他公证服务,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证明经济合同,办理继承、赠与、遗赠和提存公证;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证明民事协议;
证明出生、生存、学历、经历、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死亡、不可抗力事件、组织资格和资信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办理证据保全、制作票据拒绝证书,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保管文书,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服务事务。公证机关在办理公证房产的案件时,是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标准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
1. 证明股票、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较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
2.证明财产继承、赠与的,按接受人收取金额总数收费:(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较低收费10元。
公证处办理遗产查询要多少钱?
一般来说,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按遗产数额的2%收取,最低200元。具体咨询当地公证处。
法律依据:
《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七条 公证处为申请人提供公证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申请人另行支付:
(一)鉴定费、评估费;
(二)公证书副本费;
(三)公证处到异到(省外)办理公证所需的差旅费;
(四)当事人因举证有困难,委托公证处进行调查的有关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