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法律

法律主观: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内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其他事项。

法律客观: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十四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