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汽车的车身外观有哪些?
根据GB21861-2008《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车辆外观检验项目有:
(1)检查送检车辆的车辆型号、厂牌、出厂编号及车身(底盘) 和发动机的型号及出厂编号、号牌号码。
(2)检查汽车的车身外观。车辆外观应整洁、各零部件应完好,连接紧固、没有缺损;车体周正,车体外缘左右对称部位高度差 不得大于40 cm;车身和驾驶室应坚固耐用,覆盖件无开裂和锈蚀,车身和驾驶室在车架上安装牢固,不能因车辆振动而引起松动;车身的外部和内部不应有任何可能使人致伤的尖锐突起;驾驶室和乘客舱所用的内饰材料应具有阻燃性;车门和车窗应开启轻便,不得有自行开启的现象,门锁应牢固可靠、车窗密封性好,没有漏水现象;机动车驾驶室必须保证驾驶员的前方视野和侧方视野,驾驶员座位两侧的窗玻璃不允许张贴遮阳膜,其他车窗不允许张贴妨碍驾驶员视野的附加物及镜面反光遮阳膜;轿车应有护轮板,挂车后轮应有挡泥板,其他车辆的所有轮都应有挡泥板。
(3)漏水、漏油的检查。发动机停转及停车时,水箱、水泵、缸体、缸盖、暖风装置及所有连接部位均不得有明显的渗漏水现象,使机动车行驶不小于10 km,停车5 min后观察,不得有明显的漏油现象。
(4)发动机检查。发动机应动力性能良好,运转平稳,怠速稳定、无异响,机油压力正常;发动机应有良好的启动性能。
(5)转向系检查。转向盘应转动灵活,操纵方便,无阻滞现象。车轮转向过程中,不得与其他部件有干涉现象。
(6)制动系检查。制动系应经久耐用,不能因振动或冲击损坏。行车制动系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和踏板力应符合该车有关技术条件。
(7)照明、信号装置和其他电气设备的检查。灯具应安装牢靠、完好有效;所有灯光的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