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该怎样面对年龄小的犯罪行为?

提起犯罪分子,人们往往想到的都是那种身材高大的彪形大汉,很少人会想到是正处于花季的青少年们或者是未成年。而现在的未成年犯罪也已经成为了现代社会中一种越来越普遍的现象,由于教育的不及时,或者是不正确的教育方式而造成的他们心里的扭曲,从而让他们在小小年纪就犯下了杀人,性侵,还有伤害他人等等的罪行。

这是现代法律中必须要严肃处理和对待的一件事情,因为我国的法律规定已满14周岁,但是不满18周岁的人如果要是犯罪的话,应该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理,并且不给于刑事处罚,也不给于刑事责任,只是由公安机关劳教,所以也就助长了未成年犯罪的发生,但是不负刑事责任也并不意味着他所犯的恶行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因为他犯了错。

对他有监护义务的父母必须承担民事责任,对受害人进行经济赔偿,有时候这个数额可能会让他们倾家荡产,而且要是把他们关在收容所里的话,这又意味着他们并不能像其他的孩子那样在家中享受父母的宠爱,在学校可以自由的玩耍,他必须在指定的场所接受强制性的教育,在我国还专门设立了少年法庭,对于犯罪的未成年人,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治处罚为辅。

少年法庭的法官、陪审员需要特别的资质,要由熟悉未成年人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人来担任等等。未成年人犯罪,在根本意义上是一个教育问题,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法律惩罚只是迫不得已的最后手段而已。过分依赖司法手段,让未成年人过早进入刑事司法体系,对个人、家庭和社会而言,都不是最佳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