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刑拘期就必须放人呢吗
1、刑拘期满是否必须放人?
肯定不是!
刑事诉讼法规定: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说明:
在司法实践中,执行规定时,能在三日内提请批准逮捕的在三日内提请批准逮捕;如果三日期限不够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但必须在此期限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延长一日至四日后再不能延长期限。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说明:
在司法实践中执行此规定时,在三日内不能提请批准逮捕时,直接延长至三十日,三十日内包括前面的三日。必须在三十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说明:
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批准逮捕或决定不批准逮捕。因此,此规定的七日是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时间。
综上正常的刑事拘留期限是14天,特殊情况下是37天。
2、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这都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它们本身不是一个刑罚,而是为了保证能让诉讼顺利进行的一个保障措施而已。说通俗一点,就是保证当事人别跑掉了。其中取保候审是最轻微的强制措施。在侦查机关对案件立案侦查后,以及采取后三种强制措施的情况下,都可以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当然了,申请是当事人的权利,至于侦查机关是否批准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一、取保候审的概念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司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届满尚不能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5)公安机关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的,如果案件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的,可依法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6)持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追究刑事责任,但又不需要逮捕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三、申请取保候审的技巧
法律对于取保候审的规定是很灵活、宽泛的,具有很大的弹性,办理取保候审除需要熟悉相关刑事法律、办案流程以外,还必须要掌握丰富的办案经验、技术和沟通技巧。
1、根据具体案情,寻找、挖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具有的取保候审的客观条件。如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主观恶性、身体健康状况、排除犯罪的证据等等。
2、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减轻社会危害性。除了具备取保候审的客观条件外,如果主观上具有以下情节者,办理取保候审更为容易。
(1)自愿认罪的,并如实交待犯罪事实。
(2)积极主动揭发、检举同案犯或他人犯罪事实的,或提供破案线索的。
(3)有自首、立功情节的。
(4)如诈骗等财产案件,退赃,积极交纳罚金的。
(5)人身损害案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争取到被害人谅解的。
3、充分沟通。办案中,同公、检、法机关的沟通非常重要。
实践中,要针对不同情况,灵活应变,与办案人员办案单位沟通,与被害人沟通,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沟通要及时、充分,刑事案件有极为严格的程序,司法机关对相关办案人员更有严格的错案追究制度,因此一旦发现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或者事实或法律规定,要立即与办案人员联系,提醒办案人员采纳,不能耽误,否则一旦错过机会,难度就非常大。
四、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
基本没限制,本人及其亲属,律师,均可申请。一般情况下,能否申请成功的关键不在于谁申请,而在于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这里面有很多技巧,弹性很大,由熟悉刑事法律、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办理,成功希望会更大一些。
希望能帮到你,并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