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手人怎样规避责任

法律分析:1、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2、除非单位证明你存在重大过失,比如对方盖章盖错了,盖了资料章,你可能要承担一定补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