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适用公司法吗
法律主观:
个人独资企业 属于企业,但并不是公司。 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和 股份有限公司 ,具有企业的所有属性。因此,凡公司均为企业,企业不一定是公司,公司只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态。 独资企业的法律地位集中表现是其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不具有法人地位,是典型的非法人企业。按法律人格理论,民事主体人格分为自然人人格和法人人格,独资企业本身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不具有法人人格,其从事民事或商事活动是以独自企业主的个人人格或主体身份进行的,实质上是自然人从事商业经营的一种组织形式。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 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 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东 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中华人民***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中华人民***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利益。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