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

法律分析:安全生产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专门的作业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也就是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书后,才能上岗作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