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味禁令规定那些动物不可食用
法律分析:在野味禁令颁布实施后,果子狸、黑眉曙蛇、虎纹蛙、喜马拉雅旱獭、穿山甲以及中华菊头蝠这六种野生动物绝不能吃。猪、鸡、鸭、鹅、牛马驼、羊等种类的动物仍然可以食用。除此之外,吉林梅花鹿、中蜂、东北黑蜂、新疆黑蜂、福建黄兔以及四川白兔等都可食用。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二 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行为,参照适用现行法律有关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