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哪些行为会被处分
高中生会被处分的行为如下:
1、办法规定,对于高中生来说,如果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或者犯有相关法律规定所列九种严重不良行为的将被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在省级及以上考试中,高中生由他人代替或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严重作弊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他人造成严重伤害或影响恶劣的也将被开除学籍。修订后的办法通过各种措施来保证处分的恰当和合理性。办法明确,处分学生要根据情节轻重、承认错误和决心改正的态度以及年龄等因素确定。
3、学校在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陈述和申辩。对于有较大争议或存在疑点的,学校应进一步核实和调查。
4、对于陈述或辩解的学生,不能加重惩罚,但在陈述中,如果发现有其他违规行为,则不适用。除被开除学籍之外,在受罚期间,学校不得任意对受罚的学生进行停课,不得对受罚的学生进行任何歧视,也不能强制其转学或退学。
高中生处分有以下6种: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留校察看;
5、勒令退学;
6、开除学籍.
综上所述,不同的学校和地区对于高中生的处分方式和程度可能会有所不同。在具体的处分过程中,需要根据学校的要求和规定进行相应的操作和申诉。同时,高中生需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纪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自己的成长和未来打下良好的基础。
法律依据: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学生严重违反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以及治安管理者,应给予处分,处分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第三十条
学生受到记过以上处分,须记入学生档案,开除学生的学籍须报教育主管部门门批准第三十一条 学生在受处分一年内,确实改正错误、进步显著者,可以撤销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