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主观:

双方自愿离婚需要如下手续: 1、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2、双方当事人***同申请离婚登记; 3、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离婚登记申请; 4、计算离婚冷静期。期限为一个月; 5、领取离婚证。 且前述手续仅限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若无法协议离婚的,需提交起诉状、缴纳诉讼费、参与调解、庭审、执行判决等手续。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