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劳务关系的五个要素

劳务关系认定条件:双方当事人可以都是法人或公民,也可以一方是法人,另一方是公民;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劳务关系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其他。

一、劳务关系基本要素

1、主体

劳务关系的主体。不仅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合伙、国家、外国组织以及其他特殊组织(包括非法人组织、清算组织等)。

2、内容

它的内容即权利义务具有广泛性。

3、客体

既包括行为,也包括物、智力成果及与人身不可分离的非物质利益(人格和身份)

二、劳务关系基本特征

1、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

2、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

4、主体具有不特定性,提供劳务方和用工方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

三、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1、劳动关系属劳动法调整的范围,而劳务关系属民事关系

2、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适用不同的法律调整程序

3、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主体的构成不同

4、从是否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来分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