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离职时,领导主动和你谈辞退真的有坑吗?需要注意什么?
“准备离职时突然找我谈辞退”,近日这个话题上了热搜,有网友提醒可能有坑。真的有这种情况吗?
个人认为要看从哪方面分析了,如果你想裸辞,这也不算坑,毕竟什么也不想要,只想离开,领导又同意,工作提前交接好,该交代的和公司交代了,走人就可以。但如果,你想走正规的程序准备离职,却又将提前被领导劝走,没拿到该拿的,这种情况的确有“说法”。
下面就来聊聊这个话题:
确定“说法”之前,首先你要知道,离职分多种情形:
先说说自离,是指在单位没有明显的违规行为的情况下,劳动者没有提前30日提交辞职信,也没有做好工作交接就直接走人的。
《劳动法》中有规定,在员工自离后,用人单位可以按旷工处置,不仅拿不到赔偿金,还可能因为旷工而被罚款,甚至需要赔偿因自离给单位带来的损失,甚至还可能被单位扣除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再说说辞职,辞职也属于离职的一种。是指劳动者本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你在试用期时想要辞职,你只需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单位;如果是转正后,你也没有特殊的违规情况想要离职的话,需要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递交辞职信。这种情况下,单位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但是也不会扣你应得的工资。还有一个例外:如果你辞职是因为单位调岗降薪、未按劳动合同提供相关条件等的原因离职的,经查实后,用人单位应该按辞退的赔偿标准支付劳动者解约赔偿。
最后就是公司辞退问题,是指单位主动提出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单位是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你的。也需要结算员工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还要支付赔偿金(但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损害单位利益而被劝退,单位不需要支付)。
赔偿的标准是:员工每工作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员工本人工资作为赔偿,工作不满6个月的部分按6个月计算,工作超过6个月未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所以,如果领导和你谈辞退,自己没有违规的前提下,公司该给的赔偿会给,该拿的工资也拿了,领导就是想眼不见心不烦让你早点走人的话,就不存在坑的问题。
但是,如果没有拿到,那么,领导主动和你谈辞退,你需要注意:
被单位劝辞,如果你心情不爽,是可以不同意的,但是不可以自作主张不上班,就算领导口头同意了也不行。必须有证据证明不上班是单位同意的 (最好是书面证据,也可以是录音、手机短信等),你才能不上班。
还要留好证据作后续仲裁时使用。也就是说,当公司侵犯你利益的时候,你就可以拿出证据来维权,单位才会把该赔偿你的乖乖地拿给你。
这些证据包括:公司有没有什么违规操作,人事有没有逼迫你离开的行为,注意上司平常给你打电话或者语言侮辱的话语截图和录音等。
讲一个真事,我闺蜜曾经在一家上市公司工作,一开始还可以,但后来感觉总是受到领导和同事排挤,就不想干了。可能是因为这种情绪带到工作中了吧,没过多久被部门领导劝辞,心里特别不爽。
本来想裸辞潇洒走人,但看到领导这样做,干脆就保留了证据,后来也是“厚着”脸皮坚持上了一段时间,最终拿到了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也得到了赔偿金。
所以,再换工作一定要谨慎,如果工作的确不合适,决定离职后也要按照相关程序走完离职流程。即便被提前劝辞了,也不要慌,按照正规程序走就行,这样就可以避免入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