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发展中的风险点有哪些

1.诈骗跑路风险。在市场经济中,最典型的资金诈骗行为是所谓的“庞氏骗局”,组织者向子虚乌有的项目投资,并许诺给投资者高回报来诱骗更多的人上当,不断借新债还旧债并支付高额利息,直到资金链断裂,组织者跑路,投资者血本无归。

2.涉及非法集资风险。在外部监管约束不力的环境中,一些P2P平台很容易跨越所从事的资金媒介业务,陷入当前法律所禁止的非法集资陷阱和误区。例如,有些平台对外允诺高收益率,事先归集投资者的资金;有些平台以自身名义为债权提供担保;有些平台并未实质性转让债权,而是利用关联企业进行自保自融等,实际上搞资金池,再投资于项目,甚至借款被用于非法用途等。

3.挪用客户资金风险。2014年之前,我国主流P2P网贷平台一般会存在三类账户,分别是存放其自有资金的账户、存放客户沉淀资金的账户以及存放风险保障金的账户。由于银行存管或第三方账户托管费用较高,增加了交易成本,P2P平台大多会设法规避。截至2015年11月底,仅有50余家平台与银行签订了资金存管协议。另外,在现有的账户托管模式下,托管机构很难识别P2P平台所提供的交易文件的真实性,平台依然存在挪用客户账户资金的可能。

4.产品异化风险。P2P网贷整个行业几乎都出现了一定的产品异化问题。例如,一些平台通过超常广告投放和线下大规模营销等方式进行快速扩张。部分产品设计目的就是为了吸引眼球,较为典型的有所谓的“秒标”,本意为“体验标”,旨在帮助新客户熟悉游戏规则,并吸引投资者参与,但是许多平台把“秒标”变成其扩大交易规模,提升网站排名以及拉低违约率水平的炒作工具。甚至在部分“秒标”背后还存在着“自融”陷阱,有些平台恶意利用“秒标”在短时间内吸收大量资金后即卷款跑路。

5.借款人高风险。P2P网贷作为新型业态,扩展借款人融资渠道的同时也提高了借款利率。即使一个P2P平台是完全合法规范的信息中介,往往也只能为高风险的借款人提供融资服务。借款人的高风险性,使得P2P的实际坏账率居高不下。同时,我国P2P网贷大多有“刚兑”承诺,并通过保险、担保或者风险保障金的方式提供保障。当债权大量到期时,要支付承诺的高收益,以当前普遍采取2%比例计提风险保障金计算,平台将会出现兑付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