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在美国如何办理离婚

法律分析:如果双方符合外国法律中规定的离婚登记条件,那么双方就可以在国外办理离婚登记。 但国外颁发的“离婚证”存在不被国内行政机构、司法机关承认的风险。 当然也可以在国外诉讼离婚,中国法院可以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中国和外国有民事司法协助条约,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美国未与我国订立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本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