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债权转让模式是怎么回事
p2p债权转让模式是怎么回事
意思就是您通过P2P平台出借的某款资金(您可以认为是在某P2P平台理财),但是定期的期限未到,您需要把钱拿出来急用, 这时候就通过债券转让来将您的这笔理财转让给其他人。
p2p出现好多债权转让是怎么回事就是把原来自已的债权让于别人、自己丧失、对方取得。合法的债权转让、受法律保护,是债权流转的一种形式。
P2P平台上的债权转让是怎么回事?债权转让是指原来的债权人在购得债权之后,通过与P2P平台上同将购得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融金所:P2P债权转让模式是怎样的债权转让(CreditAssignment)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理财知识:什么是P2P债权转让模式P2P债权转让是平台为了提高网贷流动性设定的一项功能,即使用者投资债权后,可以设定转让价格,进行转让,提前获取收益。
融资租赁P2P债权转让模式和收益权转让模式的区别
式实质就是利用债权拆分和转让进行了资产证券化,进而实现流通。如果份额超过200份就触犯了证券法规定,是非法发行证券。而监管层对于资产证券化这项业务一直很审慎,去年才重新放开,并且对于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金融机构,都有很严格的授权及监管规则。
纯平台模式和债权转让模式的借贷关系完全不同,纯平台模式是借贷双方直接发生借贷关系,而债权转让模式则是由平台介入到借贷双方之间一边借贷一边转让的借贷关系。不同的P2P网贷平台选择不同的模式,或者同时运营两种相同的模式,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选择更合适的模式。
融资租赁p2p债权转让模式和收益权转让模式的区别严格意义上说,融资租赁债权方基础合同中规定了有很多其他义务,这些义务P2P平台上投资者无法履行,所以这种模式单纯结构债权转让并不合法。
收益权转让只是转让收益的权利,本金出问题还要你来负责。
P2P网贷中的债权转让是怎么一回事?所谓债权转让,是指使用者在需要流动资金时,可以将其在网贷平台持有的符合相应条件的债权专案转让给其他理财使用者的一种行为。为了保障投资者的资金流动性,这种模式应运而生。债权转让虽保证了使用者资金的流动性,但这种流动性还是有一定的限制。
P2P债权转让模式的利与弊有哪些债权转让模式又称“多对多”模式,是指借贷双方不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同,而是通过第三方个人先行放款给资金需求者,再由第三方个人将债权转让给投资者。这种模式实质就是利用债权拆分和转让进行了资产证券化,进而实现流通。
其中,第三方个人与P2P网贷平台高度关联,一般为平台的内部核心人员。P2P网贷平台则通过对第三方个人债权进行金额拆分和期限错配,将其打包成类似于理财产品的债权包,供出借人选择。
由此,借、贷双方经由第三方个人产生借贷关系的模式使原本“一对一”、“一对多”或者“多对一”的P2P借贷关系变为“多对多”的债权关系。当然,此种模式下,P2P网贷平台也承担著借款人的信用稽核以及贷后管理等相关职责。
P2P网贷的典型特点就是债权转让机制,这种模式的核心交易结构分为两步:
首先,公司内部第三方作为第一出借人,将个人自有资金借给需要借款的使用者,并签署《借款协议》,这样公司内部第三方就获得取得了大笔债权,所有的债务债权关系都集中在自然人身上,规避了我国禁止企业放贷的相关规定。
然后,将公司内部第三方获得的债权进行拆分,打包成类固定收益的组合产品,以组合产品的形式销售给投资者,但实质上是债权转让的过程。公司内部第三方的债权进行了两个层面的拆分,金额拆分和期限拆分,经过这两个拆分之后,一笔大额债权就划分为多笔小额、短期的债权。与将一笔债权整体出售相比,经过金额拆分和期限拆分后的销售难度就大幅度降低。
不同于投资人和借款人通过网路平台撮合后直接对接的线上模式,线下P2P平台的债权转让模式一直饱受争议,甚至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模式根本不是P2P。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在这一模式中,身为“专业放款人”的自然人本人的风险,是这一模式中最难以回避的风险之一。
线下的债权转让存在资讯不透明、资金使用不规范甚至被挪用等风险,监管层对这一模式存在不少担忧,而正在酝酿中、即将出台的P2P监管条例可能终结这一模式。
优势:
1.债权转让模式可以提高P2P平台成交效益。
2.债权转让模式能够更好地连线借款者的资金需求和出借人的投资需求,主动地批量化开展业务,实现了规模化的快速扩充套件。
劣势:
1.对借款人的资讯披露不够透明充分,存在风险很大;
2.很容易出现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错配的问题,后果很严重;
3.在业界部分P2P平台缺乏第三方担保,险上加险;然后至于资金是否会流进平台,这更是个让投资人难以解开的谜团,如果涉及非法集资,轻则接受法律的制裁,重则资金失联。
p2p债权转让模式怎么样用大白话解释不是直接由投资人把钱借给借款人(借贷双方不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同),而由(某个特定的)第三方个人先行放款给借款者,再由该第三方个人将债权转让给投资者,就形成了P2P借贷的专业放贷人与债权转让相结合的模式(宜信的大部分业务就采用了这个模式)。这里特定的第三方个人称为专业放贷人。
P2P线下债权转让模式或将迎来生死大考。网贷观察网我日前通过多方采访了解到,由于线下的债权转让存在资讯不透明、资金使用不规范甚至被挪用等风险,监管层对这一模式存在不少担忧,而正在酝酿中、即将出台的P2P监管条例可能终结这一模式。
“监管层对于这一模式的态度整体比较负面,或者说不太接受。未来出台的行业监管规则里有彻底否定这种模式的可能,一些按照这一模式运营的平台可能会被要求限期整改。”一位接近监管层的P2P行业人士说,这种线下平台大多资讯披露不充分,操作方式不够透明,监管层未来可能会强制要求披露一些资料。
债权转让模式也被业内人士称为“居间人”模式,或“专业放款人”模式,即P2P平台线上下寻找借款人,对其进行评估,通过后推荐给专业放款人,专业放款人向借款人放款,取得债权,然后把债权转让给投资人,投资人获得债权带来的利息收入。
线下P2P借贷通常采取债权转让的模式。在我国,线下P2P平台虽然数量少,但体量较大。据《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2014)》资料,粗略计算,2013年排名前5位的线下P2P借贷平台的借贷总额为600亿至800亿元。
不过,不同于投资人和借款人通过网路平台撮合后直接对接的线上模式,线下P2P平台的这种债权转让模式一直饱受争议,甚至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模式根本不是P2P。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在这一模式中,身为“专业放款人”的自然人本人的风险,是这一模式中最难以回避的风险之一。
一位P2P行业人士分析说,线上下模式中,对借款人放款和对投资人进行债权转让都必须经过专业放款人,因此,如果这时候专业放款人自身出了问题,不要说恶意的跑路,即使是身体状况有变,或者婚姻状况有变化,都有可能导致不可控的风险。虽然现在大多数线下平台在处理这种关系时,都会在合同中约定债权管理由专门的公司来负责,看似和专业放款人脱离了关系,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专门负责债权管理的公司本身也是专业放款人的,所以至少也存在着关联风险。
“其实,除了上述自然形成的风险,监管层最担忧的还是这种模式的透明度较差。换句话说,有的平台在做的事情,监管机构根本无从知晓。”上述人士表示。目前,国内排名靠前的几个债权转让模式的平台如宜信、冠群驰骋、中融民信等公开披露的资讯都比较有限。
该人士还表示,由于债权转让全部是线上下进行的,就存在资金被挪用的风险,这也是为什么有些线下平台会被质疑为“非法集资”或“资金池”,原因在于其内部流程不透明、操作方法未知。
一位线上下平台曾买过此类债权转让产品的投资者说,虽然在债权转让合同中平台会告知相应的借款人的部分资讯,但是资讯非常有限,真伪也很难核实。
除了上述两个风险之外,这一模式中资金杠杆所引发的流动性风险也被业内人士频繁提及。《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2014)》指出,在债权转让模式中,专业放款人必须要以自有资金放贷,然后进行债权转让。为使“自有”资金快速增加,专业放款人多采用延长结账周期的办法“盘活”代收费用,提升可贷资金量。由于代收借款人的一些服务费、管理费等各项费用较高,在一轮放贷之后及债权转让之后,专业放款人可支配的资金可达到其本金的1.3倍甚至更高,就形成了资金杠杆,多次放贷之后,杠杆多次叠加,也形成了资金杠杆风险。
上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尽快出台规范发展网际网路金融的相关指导意见和配套管理办法,促进公平竞争”。此前,央行和银监会在不同场合均明确表示要划定P2P网路借贷平台的业务经营红线:“明确平台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更不能实施集资诈骗。”
国内P2P平台乐百贷在接受网贷观察网我采访时表示,线下债权转让是线下模式下的无奈选择,在时间上是先有资金募集后有专案匹配的,资金发生转移时专案资讯未知,所以严格而言不符合资讯披露的要求。
“这种手段对规范平台而言是不得已的选择,但因为一定时间内形成了交易资金池,容易被不规范平台利用。我们感觉,这将会是被严格监管的运营模式。”魏伟说。
值得注意的是,鉴于监管的这种取向,一些平台目前已经在探索模式转变。比如,一些线下P2P借贷平台将借款人资讯等向线上的P2P平台输出自身的信贷资源,降低专业放款人的资金压力,或者直接搭建线上平台,把借款专案直接放到线上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