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率是外币比本币,还是本币比外币?
汇率是本币与外币的比价,有两种标价法: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直接标价法是用1单位外币可以兑换的本币数量表示,比如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一般用直接标价法表示,1美元=6.3123元人民币。间接标价法是用1单位本币可以兑换的外币数量表示。
汇率是指两个国家的货币之间的比价、兑换率。人民币汇率即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比价、兑换率。人民币汇率代表人民币的对外价值,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在独立自主、统一性原则基础上,参照国内外物价对比水平和国际金融市场汇率浮动情况统一制订、调整,逐日向国内外公布。
作为一切外汇收支结算的交换比率,它是官方汇率,没有市场汇率,其标价方法采用国际上通用的直接标价法,即以固定单位 (如100、10000、100000等) 的外币数折合若干数额的人民币,用以表示人民币对外币的汇率。
固定单位的外币数大小须视各该外币的价值大小而定,除人民币对比利时法郎和意大利里拉汇率采用一万 (10000)单位、对日元汇率采用十万 (100000)单位作为折算标准外,对其他各种外币汇率均以一百(100)单位作为折算标准。
人民币汇率一般指的是人民币兑换外币的报价,即一人民币或100人民币兑换成多少外币。人民币汇率上升即人民币升值。
人民币汇率在1994年以前一直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并公布,1994年1月1日人民币汇率并轨以后,实施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前一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形成的价格,公布人民币对美元等主要货币的汇率,各银行以此为依据,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浮动幅度内自行挂牌。
2005年7月21日19:00时,一个激动人心的时刻,中国汇率法律制度完成了一次历史性地跨越,这是自1994年以来首次制度层面的重大改革。至此,我国的人民币汇率法律制度由原来盯住美元汇率制转变为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具体来说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
人民币汇率法律制度变迁,直接决定了外汇管理法制改革的风雨历程。外汇管理法制为人民币汇率最终完全市场化、国际化服务。同时也为外汇管理体制的最终目标——人民币国际化服务。随着新的人民币汇率法律制度的确立,现行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弊端也日渐暴露。
为了理清新汇制下外汇管理当局要解决的问题,特攥写此文。文章***分四部分,对人民币汇率法律制度与外汇管理法律制度分别作以讲解,并对现行人民币汇率法律制度作多角度分析,得出其的先进性。
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来论述人民币汇率法律制度的实施措施及远近趋势,并就外汇管理法律制度对汇率形成机制的阻碍,立足WTO原则兼顾IMF规则提出完善其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