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窗口要设置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中***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厅文〔2018〕18号)、《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关于推进综合窗口受理、自助办理、就近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和集中入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企业群众在县直部门办事“只进一扇门”为目标,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模式,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整合县直相关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二、窗口设置和人员入驻
(一)窗口设置。根据社会需求和业务办理关联性,打破部门、事项、领域界限分类设置综合窗口,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公开、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1.专业性综合受理窗口。对专业性技术或系统操作有相关要求的单位和部门,即公积金、安阳县(示范区)税务、公安(出入境)等,要在专区设置综合受理窗口、统一窗口出件,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入驻,窗口工作人员由入驻单位派驻。
2.综合受理窗口。设置企业开办、工程建设、审批局(无差别受理)、社会事务、社保、医保、不动产登记、公***服务、全豫通办、跨省通办、老年人服务等领域综合窗口。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综合受理窗口,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在窗口出件。因政策变动、业务调整等因素,县政务服务中心要采取增减窗口、调配人员等方式,完善专区功能和优化窗口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派驻。
企业开办综合受理窗口。将企业登记及关联事项应全部纳入企业开办综合窗口。
工程建设综合受理窗口。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部门的全部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工程建设综合受理窗口,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审批局无差别受理窗口。将第一批划转至安阳县行政审批局的所有事项纳入无差别受理窗口。随着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今后凡是划转至行政审批局事项均实现无差别受理。
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将企业开办、工程建设、社保、医保、不动产登记、审批局、婚姻登记等专区以外的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优化关联事项“一链办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社保医保综合受理窗口。整合社保、医保中的五险登记业务,设置综合窗口,实现一窗五险登记,优化办事流程,提升群众满意度。
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将不动产登记相关的事项统一纳入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
公***服务综合受理窗口。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公***服务窗口,提供便利化集成服务。
全豫通办、跨省通办、老年人服务综合受理窗口。按照事项清单内容,实行动态调整,设置综合窗口。
3.“一件事一次办”专窗。对纳入“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的事项,通过专窗统一受理,转相关部门办结后,统一出件,综窗工作人员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派驻。
(二)窗口布局和人员入驻。针对县直部门服务事项涉及服务个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特点,分功能优化布局办事窗口。各部门窗口和人员入驻按照“人随事定”的原则,根据各部门“三集中三到位”明确入驻的事项确定。
三、运行机制
建立前台后台有机衔接、受理办理无缝对接、业务运行集约高效、评价监督有力有效的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好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功能,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一)首问负责。建立咨询服务和导办服务制度,设立咨询员和导办员,负责各办理区业务现场咨询、接待和办理业务引导,帮助群众申报、办理审批服务业务。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和网上咨询方式,统一答复企业群众咨询。
(二)清单管理。对审批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布,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
(三)一次性告知。对入驻事项优化再造流程,编制办事指南,及时通过政务网站或制作二维码进行公开,方便企业群众查询、知晓。
(四)首席审批员制度。各入驻部门要明确首席审批员,对通过审查书面资料或现场勘查记录、检验检测结果、专家论证评审意见即可作出审批决定的事项,授予首席审批员审批决定权;对需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或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的事项及专业性较强且无法进行专业把关的事项,授予首席审批员初审权;对各类审批文书,除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一律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并授予首席审批员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权;根据审批需要,可赋予首席审批员其他相关权限。首席审批员确定后,各部门要及时全面授权,并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审批服务授权委托书》(件1)进行备案。
(五)限时办结。建立政务服务限时办结制,减流程、减环节、减材料,推行“容缺办理”、“告知承诺”机制,实行前台后台限时办理,及时反馈。
(六)“好差评”监督。依托“好差评”系统和12345热线,建立健全评价制度,采取“内部评”与“百姓评”相结合,对各部门的服务行为进行评价,强化监督。
(七)综合受理窗口委托。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提供服务,各入驻部门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出具《政务服务“综窗受理”委托书》(件2)进行备案。因政务服务事项少、办件频率低的单位或部门,可与县政务服务中心签订《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协议书》(件3),事项全部入驻并委托综窗收件,审批人员暂不入驻。
四、线上线下融合办理
(一)统一受理。对通过线上或线下提交的办事申请,统一由综合受理窗口收件、受理,启动办理程序。
(二)分类办理。对专业办理窗口能即时办结的事项,首席审批员必须即时办结;对程序比较复杂、需要转回部门办理不能即时办结的,由首席审批员审核后通过线上或线下转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对综合受理窗口、“一件事一次办”专窗受理的事项,经窗口人员初审后,通过线上流转或线下通知部门工作人员来取的方式,转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三)出件寄送。办件办结后由申请人现场领取结果;非即办件经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后,办理结果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转回窗口,根据自愿原则,可由申请人到窗口直接领取,也可由窗口寄送给申请人。
(四)统一监察。行政效能电子监管系统从受理环节开始到办结完毕,实行全流程监察、“好差评”监督。
五、窗口管理
(一)统一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大厅和窗口统一管理,分析汇总窗口业务办理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统一协调。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对入驻窗口业务进行协调,全面实行一站式办理、联合审批、统一收费、一窗受理、流程再造等,推进审批标准化,促进前后台、部门间业务运转顺畅、衔接有效。
(三)统一监督。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监督结果通报县纪委监委和派驻单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县直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在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服务的重要意义,一把手要负总责,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人员保障,选派业务骨干入驻中心,确保人员到位、事项到位、授权到位。
(二)梳理事项。县直相关部门要完成事项梳理,明确入驻事项和人员,开展职责授权,开具授权委托书,优化服务流程,编制办事指南。(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前)
(三)培训人员。县政务服务中心完成综合受理窗口人员配置,按照事项指南、流程进行业务培训,设置综合受理窗口的部门要支持配合做好综合受理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
(四)建章立制。县政务服务中心制定业务运行、工作人员管理、大厅现场管理等规章制度。(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