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华的参加国际、国内论坛
1、2013年10月6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和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承办的“全国公司上市与法律服务研讨会”在江西省樟树市隆重召开,会期一天。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国务院法制办原副主任张穹,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公安大学原副校长李文燕,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厅副厅长罗庆东,中***江西省樟树市委书记刘安安等领导出席会议并在开幕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最高人民检察院侦监厅办公室主任周惠永等发表主题演讲。李小华高级律师发表题为《公司上市融资过程中的金融犯罪防范及思考》的精彩演讲。
2、2013年6月30日,由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人民检察杂志社、检察日报理论部、方圆律政杂志社***同举办的“新刑诉法下的侦辩关系”研讨会在京召。
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教授对侦辩关系作出界定。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青松律师对侦辩关系的内在属性有不同看法,认为侦辩关系式一种行政申请与行政审批之间的关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认为,制约侦辩关系的因素很多,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兵刑同源塑造的我国独有的刑事司法性格,依旧影响着今日的侦辩关系。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列阳律师谈到,随着修改后刑诉法的实施,律师会见难问题基本解决,但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情形的会见率偏低,几乎无法会见。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刑诉法室主任熊秋红教授认为,在侦辩关系中,总体而言侦查机关仍处於强势地位,构建侦辩协作关系需以平等为前提,而且此种协作需通过制度化途径,在诉讼机制范围内来实现。中华全国律协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律师提出,新型侦辩关系应是通过一种制衡制度,充分发挥侦辩双方作用来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在此意义上,既要打破敌对坚冰,又要保持对抗性,才能让侦辩关系充分发展。
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小华高级律师提出,修改后刑诉法加强了侦查阶段侦辩对抗性,但是法律赋予律师的调查取证变成了新的职业风险——可能引发律师伪证罪的指控。为了规避风险,律师取证如经过公证处公证,可合理规避风险。
3、 “金融法律服务与管理创新建设”论坛由李小华高级律师率领律师团队与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上海市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同举办。出席嘉宾包括中央机关有关部门领导、法学家、金融家。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会长张穹、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李文燕、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会长倪维尧、上海市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会长张海棠并发表讲话。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卓泽渊担任论坛开幕式主持人。
4、李小华高级律师率领律师团队与美国民间大使项目People to People***同主办了“金融投资全球化背景下中美法律实务论坛——法律人与企业家***谋发展”,美国律师协会国际法分会前任主席DeborahEnix-Ross带领一支30多位律师组成的大型美国法律专业团队参会。在李小华律所的精心组织与筹备下,为契合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势,进一步促进中美双方的合作交流,此次论坛不仅限于法律人士的交流,更有诸多企业家互动、参与,规模为历届之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