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实行为有哪些

法律事实行为如下:

1、债权标的的给付行为;

2、先占;

3、无因管理行为;

4、遗失物的拾得行为;

5、埋藏物的发现行为等均属于事实行为。

法律其他事实行为如下:

1、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2、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民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

3、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民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

4、事实行为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民事行为以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生效条件。如:先占、加工、无因管理行为、遗失物的拾得行为、埋藏物的发现行为以及债权标的物的给付行为等均属于事实行为;

5、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就民法而言,行为区分为民事行为和事实行为两大类;

6、事实行为比较难理解,就是针对法律的更改,设立等等的行为,在一系列的法律事件都需要警醒。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是民法中的事实行为中的一种。

综上所述,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不包括侵权行为、违约行为、无因管理行为等事实行为。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发生效力,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发生效力。依法律行为取得,是传来取得,依事实行为取得,是原始取得。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事实行为区分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法律行为要求行为能力,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