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东西退货有法律规定
消费者在以下情况下有权退货:
1、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在商品保修期内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卖家退货或者维修、更换,如果经过两次维修仍未修复,可以要求退货;
2、商品不符合约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发现商品与卖家之前约定的品种、规格、质量等不符,可以要求退货或者更换;
3、商品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被卖家欺骗,商品存在虚假宣传或者误导,可以要求退货。
消费者购买商品有权在一定时限内无理由退货。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1、,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七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
2、网络购物商品自签收之日起七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
3、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依法退货或者换货。
综上所述,退货时应当保持商品的原状,不得影响二次销售。同时,退货过程中产生的运费、保险费等费用由消费者承担,但如果是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的退货,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此外,应当遵守商家的退货政策,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退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