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流程是什么?
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离婚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一、自愿离婚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其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二、诉讼离婚程序流程:
1、原告(提起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书。
2、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诉状副本送达给您的配偶。
3、您的配偶会在接到起诉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4、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5、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6、判决离婚。
扩展资料:
诉讼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材料证据。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具备省时、省钱的优点,但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
1、民政局协议离婚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效力;
2、协议离婚常常留有隐患,离婚后容易因离婚协议的内容得不到履行引起财产分割等方面的纠纷。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离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