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高质量法制宣传案例数量不足怎么整改
第一,统计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目前,统计法律法规在辐射面尚未覆盖全部统计活动,致使在某些领域的统计工作开展还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比如对当下新兴电子商务交易全口径的统计,尚未出台相应的法规,存在拒报、迟报、虚报、瞒报等情况,造成不能真实地反映国家、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不良后果。
第二,统计法治宣传不到位。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受到全社会的民众支持与响应,已具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但是统计法治宣传存在宣传频率不高、宣传内容更新速度慢、宣传手段单一等问题。
第三,统计执法力度有限。统计执法能有效遏制统计违法行为,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及时、准确。从整体来看,在统计执法工作开展中,仍然存在专业统计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统计执法人员执法意识淡薄、调查对象不配合甚至弄虚作假等问题。
二、整改措施
(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统计法律法规体系。继续建立健全地方统计法规体系,实现统计工作的各方面和各环节有法可依。
(二)组织业务培训暨交流会,提高统计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服务水平。
(三)全方位、多途径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对人民群众,以喜闻乐见的小品、歌谣等形式,结合电视、广播、会展、宣传手册等方式,将当下统计法治核心内容进行宣传,让统计法治化深入人心,鼓励人民群众对统计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四)抓好统计队伍建设,增强统计执法能力。统计队伍建设是提高执法能力的重要部分。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常态化,做到勤执法、勤记录、勤总结,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素质高的统计执法队伍。对参与统计工作的企业不依法履行职责、参与弄虚作假的行为严厉打击,如通过新闻媒介和统计信息网定期进行曝光等,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和查处问题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