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律和医学伦理发生冲突时,怎么办

这不矛盾:如是医务人员,以自己的实际拥有职权参予一定的医务活动而不超越就行了。如果凑巧,前去的只有医生而没有护士,或只有护士又来了医生,那不正好配合了吗……当然,如果在只有护士的情况下,她虽然没有处方权,但如果她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做为应急超越职能做一些必要的措施将病人辅助到下一可处理站点也是非常必须的,这时列车长须行使他的决定权,与做为护士的医务工作者是没有多大法律责任关系的!如果有,那至多也就是个具体“做证”的义务,与法律责任并没有直接联系和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