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是如何的

法律分析:1、依照《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企业改制方案;

2、依照改制方案,对拟作为出资投入新公司的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3、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4、全体出资人***同协商制定公司章程,明确如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出资人缴纳出资,即将经评估后拟投入新公司的资产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出资人名下,有新增投资的情况下,还包括缴纳新增现金、实物或其他非实物资产。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6、全部出资都缴足后,召开全体出资人参加的公司创立大会,审查设立公司的报告、通过公司章程、并选举产生公司的董事、监事;

7、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拟从事的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须报经审批的,要事先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设立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